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及支委职责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次数:1007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本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结合支部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定在本部门的落实。

   2、党支部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全体党员的批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3、参与讨论和决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5、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6、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关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工作,领导、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

   1、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学校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制定、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安排支部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

   4、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支部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统战工作工作,及时沟通交流,虚心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

   6、深入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

   7、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8、领导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工会工会,支持开展工作。

  (二)组织委员

   1、分管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检查督促过支部生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2、了解党员思想状况,与其他支委配合,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负责组织发展工作。对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计划、意见。具体办理有关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统计登记及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统计、收缴党费。

  (三)宣传委员

   1、分管宣传工作。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职工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

   2、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及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4、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四)纪律检查委员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负责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

   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向党支部反映汇报党风党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