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届满考核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苏建院人〔2011〕3号的相关规定,依据《思政部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评定办法》,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订思政部骨干教师任期届满考核评定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崔宏利
成员:赵岚、王洋洋、高红
二、考核原则
1、注重课程建设,综合考察;
2、注重实绩,兼顾其它。
三、具体考核办法
1、以团队形式获得的相关成果:每项总分20分,仅计算前五名参与人(已立项或结题文件为准),分值分配为8分、5分、3分、2分、2分。
2、课题:仅计算第一主持人。省部级课题结题或立项一项,总分8分;市级课题结题或立项一项,总分6分;校级课题结题或立项一项,总分4分。研究会性质的课题,级别相应降一级,即减2分。
3、论文:仅计算第一作者。全国中文核心一篇6分,省级以上刊物一篇2分。
4、教学质量:从09-10-2、10-11-1、10-11-2和12-13-1四个学期的学生评教成绩中,选出每位骨干教师的最高排名,只计算前三名得分。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5、教科研获奖:
(1)校级教学竞赛和各级政府教科研获奖者,一等奖每次3分,二等奖每次2分,三等奖每次1分。
(2)各类研究会性质的获奖最高分为1分。
6、各类荣誉:仅计算省级以上个人荣誉,最高分为2分。
7、课程成果推广:代表学校外出进行教学交流活动,每次1分。
8、其它酌情加分项:如参与网络课程建设、编写校本教材、出版专著、参加学校公开教学观摩活动、指导大学生各类竞赛等,最高得2分。
四、要求
1、所有打分项必须为考核期内所发生的;
2、所得分值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原思政部骨干教师在中期检查所得数据的基础上,根据上述考核办法提供自2011年9月至任期届满间加分项佐证材料;部门调整后的其他骨干教师根据上述考核办法提供到任期内全部加分项佐证材料;
4、所有佐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优资格,并在本部门予以内部通报。
思政课教学研究部
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