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0-03-19 浏览次数:15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组织工作,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根据苏建委发【2016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1、健全机构,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

组 长: 赵 岚   支委委员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崔宏利  支委委员  院长

成 员:

郭长伟 支委委员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主任

   刘爱萍 支委委员  党务秘书

蒋玉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

冯仰生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主任

秘书:

刘爱萍 支委委员党务秘书

2、分工明确 ,把理论学习工作做细做实。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配合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学习秘书负责提供学习材料,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党支部每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年终进行总结。

3、严格规范,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研讨实行签到,保证每次参学率100%。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的,须严格履行向中心组组长请假手续,并主动补课。完善学习记录,做到签到簿、会议记录簿、中心组成员个人笔记簿“三簿”齐全。认真落实校领导联系制度,每学期邀请校领导至少参加一次中心组集体学习。

4、全面把握,充实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讲话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要认真学习推进我校改革发展所需要的新知识,领会把握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家出台的有关思想理论课程建设的文件要求。

5、创新形式,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要组织好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每年安排集中学习8次左右,每次学习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要落实好个人自学计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开展学习,积极思考问题,撰写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要开展好专题调研活动,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师生,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成果;要利用好网络等新媒体,结合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了解最新形势,增强辨别能力,扩大理论视野。

6、认真累积,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名单;上级党委下达的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和学习参考文件;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考勤记录,包括学习签到、学习通知等;学习记录,包括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报刊上发表的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做法和经验;对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情况的检查评定结果等。

7、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中心组学习领导。党支部书记一定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中心组学习。注重对中心组学习新做法、新形式的研究,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提高中心组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

00年三月十九日